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试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2-07 10:50:00 |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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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 开采企业试行安全承诺公告 和员工胸卡制度的通知 辽安监办〔2016〕2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试行安全承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员工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卡(以下简称胸卡)制度。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天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主要安全设施和作业场所处于安全状态、安全措施有效、安全风险受控的前提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当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领导代为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一)公告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当日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动火等特殊作业(特殊作业范围见《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数量以及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等。 2.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当日企业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顶板、边坡以及采掘施工、爆破、动火等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等;当日尾矿库坝体、排洪排渗、监测监控系统等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放矿、筑坝等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等。 3.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当日企业采油(气)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主要设备和建筑物以及井下维修、油(气)集输、动火等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等。 以上三类企业公告模板参照附件1。 (二)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日上午10时更新,至次日10时。 2.公告形式:在企业网站显著位置发布公告信息;在厂区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公告信息。 企业设置的LED显示屏等,要外观大方,文字清晰,安装位置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规定,不妨碍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三)发布标准 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方可向社会发布公告。未发布公告时,表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并进行整改,符合标准后,方可恢复并发布公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生产装置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等主要工艺参数控制正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设备设施密封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行。 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等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参数控制正常;库房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出入库台账、车辆运输管理规范有序;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有专人值守;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正常运行。 3.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特殊作业前已进行风险辨识并按程序审批实施;特殊作业前对有关设备设施的清洗、蒸煮、吹扫、置换以及相关的分析、隔离、监护、应急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处于安全生产状态。采掘施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监测监控系统等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状态;顶板、边坡处于稳定状态;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防火、防治水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尾矿库坝体稳定;排洪排渗、监测监控系统等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状态;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等参数以及放矿、筑坝等作业符合相关规定。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处于安全生产状态。采油(气)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主要设备和建筑物处于安全状态;防毒、防化学伤害、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员工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卡制度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各有关岗位的安全职责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作员工胸卡,员工人手一份,随身佩戴或携带。 (一)胸卡内容 胸卡正面为岗位安全职责卡,主要内容为员工职务(岗位)及承担的安全职责,即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简化版;背面为岗位应急处置卡,主要内容为岗位所涉及的主要危险因素、事故类型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即应急处置方案简化版(胸卡示意图见附件2)。 (二)配发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操作、作业人员;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事生产的工作人员。 (三)制作使用 1.胸卡内容应清晰实用、通俗易懂、便于理解、便于记忆、便于指导操作。 2.胸卡应为硬质卡片,便于员工随身佩戴或携带。单个卡片篇幅不够的,可设计为多页或折叠式。 3.安全监管部门可在执法检查中,对企业员工胸卡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查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目的在于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胸卡制度目的在于让企业员工清楚了解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能做好事故初期的有效控制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研究,亲自部署,并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特殊作业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建立机制,确保落实 为保证两项制度顺利实施,各有关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两项工作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为落实承诺公告制度,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层层负责、逐级上报的研判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岗位安全职责卡和应急处置卡要根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既涵盖重点,又简明扼要;编制完成后,要组织岗位员工对胸卡内容、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和演练评估,确保员工全面理解和掌握胸卡内容。 (三)加强监督,积极推动 各地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公告发布和胸卡佩戴工作,积极将企业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先创优工作中,持之以恒,着眼长效,稳步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考核扣分、媒体曝光、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等措施,确保将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广泛参与 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岗位胸卡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员工、媒体监督的有效手段。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要引导公众和媒体监督企业及时、准确发布公告,对发现不发布、迟发布、发布虚假公告的情况,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局报告。有关部门要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企业贯彻实施两项制度。 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贯彻落实两项制度。本《通知》下发前,有关企业已执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且主要内容已涵盖本《通知》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各相关企业争取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配发工作。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相关企业贯彻执行两项制度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局相关处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监管三处 孙连捷,024-86894183(带传真) 电子邮箱:lnsafety@163.com 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监管一处 黄国天,024-86930166,024-86896020(传真) 电子邮箱:huangguotian2013@163.com
36365.com 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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