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1-02 09:53:00 | 信息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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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 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安监非煤〔2017〕3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贯学习,并在安全监管中严格执法,对查处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停产指令,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36365.com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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