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情况反馈会议 |
| 发布时间:2017-09-30 09:05:00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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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情况反馈会议
9月22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情况反馈会议在沈阳召开。省长、省安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一综合督查组组长、水利部总工程师刘伟平作督查意见反馈。 督查指出,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促和奖惩激励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创新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督查指出,辽宁省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督查建议,辽宁省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和大检查工作中的执法和问责。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既要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治久安。 陈求发表示,对于综合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确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要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方案落地落实。三要注重整改实效,按照综合督查组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对指出的问题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陈求发要求,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确保完成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综合督查组提出的“四个推动”要求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副省长、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冮瑞主持会议。沈阳市市长姜有为出席会议。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一综合督查组成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部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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