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
| 发布时间:2017-12-13 15:17:00 | 信息来源: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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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阜新市安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领导指示和《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阜安委〔2017〕24号)要求,决定自11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派出10个督查组,采取定点包县区和重点行业部门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日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调研、深入基层、明查暗访等形式,查找县区、部门和企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此次督查的范围是全市7个县区政府和开发区、高新园区管委会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延伸督查所属部门及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各督查组将对各县区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抽查企业检验政府工作成效。每组至少抽查所督查县区4个乡镇街道、6-8个所属部门、10户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隐患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整治以及“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落实情况的抽查和复查,督促基层政府及部门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各督查组将深入重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责成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及时将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通报,跟踪督办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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