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试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3-15 16:43:00 | 信息来源: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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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矿井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煤监管安技〔2017〕15号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做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宣传贯彻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贯彻和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推进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全面实施,加强煤矿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省煤监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辉 副组长:郎耀云 孟 彬 栗荣良 杨 良 成 员:石红军 梅树海 李忠林 赵春华 任伟宏 李 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监局安全技术处,办公室主任孟彬,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工作。 各地区各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所有煤矿都要建立相应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管理制度。 2.落实责任,加强宣传贯彻。省煤监局负责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新办法宣传贯彻,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辖区)煤矿的宣传贯彻新办法。 3.强化培训,尽快掌握新标准。省煤监局将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新办法培训,各地区各企业也要同步抓好本地区、本企业的新办法培训工作。重点加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新增加新修改部分的学习和掌握。 4.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各地区各企业从现在开始,要按照新办法,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5.做好试点工作。省煤监局将推荐6个省属国有煤矿作为国家煤监局和我省先行试点煤矿,各地区各企业要确定1个或2个煤矿作为试点煤矿,先行开展,并报省煤监局备案。 推荐国家煤监局试点的煤矿: 铁法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隆煤矿 铁法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虎台矿 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选树典型,交流经验。省煤监局将重点督查指导试点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将试点煤矿好的做法及工作经验以现场交流或材料推广等形式向全省煤矿推广;各地区各企业也要同步做好选树典型和经验交流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贯彻和培训阶段(现在开始至3月末) 各地区各企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有段和措施,做好新办法的宣传贯彻,省煤监局将举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培训班,各企业、各产煤市也要创造条件开展新办法的培训工作。 (2)试点阶段(现在开始至6月30日) 省煤监局推荐的6个试点煤矿及各市确定的试点煤矿,从3月份开始,要按新《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开展标准化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于每月25日前将试点情况报省煤监局。 (3)全面开展阶段(7月1日以后) 7月1日后,全省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将执行新办法,各地区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促进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掌握新办法,煤矿管理人员清楚新办法;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班组长及从业人员新办法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 2.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专业部门、区队、班组长具体实施和落实。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煤矿,要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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