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开展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4 10:39:00   信息来源: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开展机电运输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煤监管安技〔2017〕40号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结合《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17〕119号)和煤矿安全体检的有关要求,省煤监局决定8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电运输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全省煤矿开展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全省煤矿开展机电运输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促进和规范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大检查有关要求,强化机电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三下降一防止”目标,营造稳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督促煤矿及时解决机电运输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促进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提升,有效防范煤矿机电运输事故。

  三、工作方式与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8月1日到8月15日)。各煤矿结合全面安全体检和大检查的要求,对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本企业机电运输系统进行自检自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对重大隐患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如实上报。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8月16日到8月31日)。各企业、各市要对所属(辖)煤矿进行一次机电运输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对煤矿主要的设备设施、关键环节和岗位、主要的管控措施等重点检查;督促煤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管控措施,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为止;煤矿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健全体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到位。

  第三阶段:认真总结(9月5日前)。各企业、各市要认真总结本企业、本地区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改进不足,促进本企业、本地区机电运输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省煤监局将适时对各企业、各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煤矿进行随机抽查。

  四、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二)井上下严禁使用淘汰落后和国家命令禁止的机电运输设备情况,按规定投入和更新计划情况。

  (三)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安全保护齐全可靠以及安设位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情况。

  (四)设备设施管理基础材料、管理台账情况;设备设施(特别是乘人装置)检查、检测、试验、维修等制度和落实情况。

  (五)双回路供电情况;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情况;用电设备设施安全标示、电缆阻燃抗静电情况;按规定应实现“三专两闭锁”情况;电气设备设施防爆定期检查和防爆指标达到要求情况。

  (六)井下轨道、皮带运输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情况,特别是皮带具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情况。

  (七)机电运输隐患整改落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期限、应急预案、跟踪到位情况。

  (八)各企业、各市认为其它应当重点检查、整治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是今年以来各项安全检查活动的重要一环,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四化”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巩固和稳定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各市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各企业、各市要明确活动的内容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处理。各煤矿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开展自检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企业、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17年9月5日前将本企业、本市机电运输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材料报送省煤监局。

  联系人:李波

  电 话:13889101290

  邮 箱:mgjj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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