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14:45:00   信息来源: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开展百日安全

生产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煤监管安技〔2017〕42号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巩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全面安全体检工作成果;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继续深入排查、整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十九大会议期间及到年末,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研究决定,从9月20日开始,在全省煤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全省煤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9月11日

 

 

全省煤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巩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全面安全体检工作成果;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继续深入排查、整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十九大会议期间及到年末,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辽宁省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有效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二、活动主题

  狠抓学习,落实责任,夯实基础,确保安全。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促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活动期间全省煤矿减少一般事故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认真学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放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煤矿主要领导要在学习和落实上做表帅,要真正学会、学懂、学透。

  2.进一步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和“三超”现象。

  3.继续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培训档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岗人员必须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强化全员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技术后备力量储备,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专业技术水平。

  4.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平台和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推动煤矿安全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底前,具备条件的省属国有煤矿要全部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5.严格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要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防治水专项整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机电运输专项整治等活动中自检和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五落实”;要持续开展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活动,突出“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火灾、提升运输”等重点,坚决杜绝带着隐患进行生产。

  6.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科技攻关。要补齐安全生产欠账,足额提取并用足用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加强与科研、勘探、高校、设计等机构合作,开展安全技术攻关,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7.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采取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增加检查频率,突出重点,抓住系统性隐患风险,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细化监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8.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针对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至9月末)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单位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目标,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会议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和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1月末)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做到安全活动有目标、有措施、求实效,并及时发现和推广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三)督促检查阶段。(12月份)

  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将组成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等方式,对各地区、各企业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七、督查组分工

  1.第一督查组

  组 长:王献辉

  成 员:杨良 张宏 崔忠会 宋英杰 张冬

  省煤监局驻南票煤电公司督导组

  地 点:南票煤电公司 锦州市

  联系人:崔忠会 电话:13889101716

  2.第二督查组

  组 长:秦宝书

  成 员:胡占峰 郑 伟 马 骏 陈双喜 许东启

  辽东监察分局人员

  地 点:抚顺矿业集团公司 抚顺市 本溪市

  联系人:马 骏 电话:13897989747

  3.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李 勇

  成 员:宋殿卿 孙友新 熊建亮 梁海滨 刘继文

  辽北、辽南监察分局人员

  地 点:铁法能源公司 朝阳市

  联系人:刘继文 电话:13464181340

  4.第四督查组

  组 长:王万生

  成 员:张克明 黄秀仁 孙者山 金树明 葛有理

  辽东监察分局人员

  地 点:沈阳煤业集团公司 辽阳市

  联系人:葛有理 电话:13940096573

  5.第五督查组

  组 长:郎耀云

  成 员:栗荣良 李忠林 耿文涛 才超 李伟 韩松

  省煤监局驻阜新矿业集团公司督导组

  地 点:阜新矿业集团公司 铁岭市 葫芦岛市

  联系人:耿文涛 电话:13889101905

  6.第六督查组

  组 长:孟 彬

  成 员:梅树海 石红军 赵春华 郭子利 李 波 宦金钟 李秀昆 周春生 闫鹏宇

  地 点:阜新市 丹东市

  联系人:宦金钟 电话:13840128731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活动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企业、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以重大灾害治理、瓦斯防治为重点开展活动,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十一”、元旦等节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相关信息的分析总结和报送工作,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

  联系人:辽宁煤监局:

  葛有理 024-88576978 13940096573

  邮箱:geyouli@163.com

  省煤监局:

  李波 024-6879929 13889101290

  邮箱:mgjj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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