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
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17﹞2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落实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将确定的全省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予以公示。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