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11:28:00   信息来源: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第一季度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煤监管安技〔2018〕3号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全省煤矿第一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经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研究,现将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利用1月中下旬到2月上旬,自行组织开展本企业本地区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

  2.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相关要求

  1.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谋划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总结上年末开展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查找不足,制定措施,认真整改。结合实际,制定“回头看”活动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为第一季度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3.吸取阜新市万达煤矿“10.18”透水事故和沈煤集团红阳三矿“11.11”冲击地压事故教训,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制度措施,警钟长鸣。

  4.春节期间有检修任务和停产的矿井要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并且要逐项落实到人。要严把入井关,喝酒和状态不佳人员严禁入井上岗。要加强对收工和开工的安全检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排放瓦斯等关键系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

  6.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盯守,督促落实对生产煤矿、停工停产煤矿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盯守要求。严格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批程序。

  7.要针对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8.各企业、各地区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以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减少煤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督查检查

  为确保一季度安全工作能扎实有效开展,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按计划实施监管监察工作的同时,将适时对重点区域进行抽查,抽查分工如下:

  辽宁煤监局负责抽查的区域:沈阳煤业集团公司 抚顺矿业集团公司 铁法能源公司 辽阳市 抚顺市 本溪市 朝阳市

  省煤监局负责抽查的区域:南票煤电公司 阜新矿业集团公司 锦州市 铁岭市 葫芦岛市 阜新市

  四、总结反馈

  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和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请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相关信息的分析总结和报送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方案(正式文件),2018年3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辽宁煤监局、省煤监局。

  联系方式:

  辽宁煤监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59号 邮编 110042

  刘继文(国有煤矿) 电话13464181340

  邮箱:jcyc.lnmj@ln.gov.cn

  马骏(地方煤矿) 电话13897989747

  邮箱:jcec.lnmj@ln.gov.cn

  省煤监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 邮编 110032

  李波 电话 13889101290

  邮箱:mgjjgj@163.com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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