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安委〔2016〕9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智力支撑作用,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领域人才资源的共享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省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发展振兴战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提升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创新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技术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省及各市、县(市、区,简称县,下同)分别建立全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家库两支专家队伍,适时发展建设其他类型专家队伍。专家数量满足各级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在我省建成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省、市、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体系。大幅提高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专业结构及地区分布与全省经济发展相协调,推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高效、协调、合理的安全生产专家应用机制。
二、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体制建设
(一)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体系建设
省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在省安委会领导下,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简称省安委办,下同)负责具体工作。省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主要有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专家库(目前,含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省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库、职业卫生专家库),根据工作需求发展其他类型安全科技支撑队伍。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专家库,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专业领域专家组,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人员可以重复兼任,各司其职。
1.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辽安委〔2016〕5号)和即将出台的《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组建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2.整合资源合并建立《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库》。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出台《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对现有的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省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库和职业卫生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调整,2016年6月底前完成合并整合工作。
3.各市、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参照省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行业分布特点,建立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专家的专业能力要覆盖本地区主要行业领域,并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
4.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是安全生产专家团体和安全科技人才团队重要来源。省及各地要注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团体和安全科技人才团队的强大攻关及科技研发支撑作用,形成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互补充,探索发展以安全生产专家团体、安全科技人才团队为主体的安全技术服务联盟队伍,不断加强安全服务队伍体系建设,并以此推动安全科技工作深化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家遴选工作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专家聘任条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网络申报和随时调整补充机制。安全生产专家遴选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淘汰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拔机制。大胆使用年纪轻、有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注重吸纳熟悉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的专家型人才,提高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决策服务能力。对工作态度不好、不顾全大局、不负责任的安全生产专家不予聘用,维护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平台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信息采集管理和应用
省、市、县安委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信息档案,加强安全生产专家信息采集和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动态记录安全生产专家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以及完成任务情况,并及时进行更新、完善。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家信息采集、联络服务、工作委派、业绩统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省安委办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我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县分级的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对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与升级改造,通过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发证、培训、考核及换届等工作。开发网上咨询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网络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和网上直接聘请使用安全生产专家服务。
各市、县安委办按要求利用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做好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录入、登记、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机制建设
(一)明确安全生产专家使用程序
省级安全生产专家聘请使用,采取省安委办及其安委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委派单位)直接聘请使用制度,委派单位对所聘请使用的安全生产专家的工作、经费、安全等事项负责。凡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均有资格被聘请使用。委派单位聘请使用安全生产专家,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从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系统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名单中随机抽调,并与安全生产专家本人联系商定后确认。在突发事件或抢险救援等紧急情况下,委派单位经省安委办领导同意,以省安委办名义直接指定调遣安全生产专家。当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中的专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委派单位可委派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之外的专业人员执行委派任务,但工作完成后应填报临时委派专业人员信息,或按程序做好安全生产专家选录工作。原则上不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专家资格的专家。
各市、县安全生产专家的使用参照省安全生产专家使用程序。建立省、市、县安全生产专家共享机制,安全生产专家聘请使用原则上要使用本级或上一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专家。
企事业单位聘请使用安全生产专家,从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直接选聘,相关事宜自行商定。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选派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选派机制,采用随机抽取、人工选取、随机抽取与人工选取相结合等方式选取安全生产专家。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委派方式,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全体成员接受工作委派的覆盖面。技术型安全生产专家和管理型安全生产专家合理搭配,对稀缺专业等特殊任务公务,可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逐步建立网络直接选派使用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情况测评制度,通过网络系统对安全生产专家选派使用次数和安全生产专家能力水平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高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水平。
(三)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经费审核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专家聘用经费坚持谁聘请、谁负责的原则。省、市、县要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经费管理,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把安全生产专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安全生产专家劳动报酬等相关工作,支付费用标准依照财政规定。要制定安全生产专家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做到经费使用有预算、有审核、有监督,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经费作用。
(四)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考核机制
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专家的工作表现,对认真履行委派工作任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专业能力强的安全生产专家予以表彰。委派单位要在安全生产专家执行任务结束后,定期对委派的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确认,并作出工作评价,作为安全生产专家考核和复审调整的重要参考。对不能承担委派工作任务、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出具显失公平的意见结论,或以安全生产专家的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予以解聘,并通报。
五、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省及各地应根据需要和地区、行业的特点,建立对聘期内安全生产专家定期培训、考试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自行学习、培训考试体系,督促安全生产专家通过系统完成学习计划和自我考试。省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工作交流座谈会、专题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等活动,不断推动职业技能与安全技术的融合,促进全省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共同提升。
六、强化保障,把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技术支撑等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地区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安全生产专家的工作费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发展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对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的投入和支持。逐步为参加抢险救援、事故调查等危险性较大工作的安全生产专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人身健康安全。
(三)建立激励机制
各地区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有效激发安全生产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宣传全省各行业领域涌现出的优秀安全生产专家的先进事迹,宣传关心重视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的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安全生产专家给予表彰,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营造重视安全发展,尊重安全生产专家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