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互检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9-23 13:21:00 | 信息来源:道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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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铁路监护道口 安全管理互检工作的通知 辽铁安办〔2016〕11号
各市道口办: 为了检验各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各市道口办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成果,依据《辽宁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办法》(辽铁安〔2005〕6号)的规定,省道口办定于2016年9月26日至10月28日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互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基础管理 各级道口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是否建立各类道口安全管理制度; 道口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登记是否及时准确; 是否召开年度总结表彰会、道口安全形势分析会、部署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监护员培训工作以及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的情况; 是否与监护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有无挪用道口管理经费; 监护员工资和各类补助是否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二)宣传教育 1. 是否开展道口安全宣传月活动,有无活动方案和总结; 2. 道口安全宣传是否发挥了各种媒体和道口委成员单位的作用。 (三)事故控制 1. 有无道口交通事故; 2. 监护道口有无责任事故; 3. 监护道口预防事故的情况。 (四)作业现场 1. 监护员素质 (1)监护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设施,作业标准和应急处理程序是否熟练; (2)各项岗位作业纪律是否落实到位。 2. 接车作业 (1)监护员接车作业是否符合作业标准要求,有无晚出场、不出场现象; (2)监护员间、监护员和补强人员之间分工是否明确; (3)道口间联控和道机联控是否畅通、及时、有效。 3. 现场管理 (1)道口房内是否悬挂《监护员岗位责任制》、《监护员岗位作业标准》、《列车时刻表》和时钟、日历,有无乱贴乱挂现象; (2)交接班登记簿、检查指导簿填写是否及时、准确、清晰无误; (3)道口房内外是否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是否有序,室内配线是否整齐、规范; (4)道口两侧是否设置正确安全标识; (5)防护灯、防护旗、清扫轮缘槽的工具等各种备品是否完好、齐全; (6)监护员是否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道口铺面、轮缘槽以及道口两侧有无影响列车和机动车行车安全的障碍物。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以实地检查考核为主,听取汇报为辅。通过看、听、问、考、查等多种方式,对受检市、县道口办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检查结束后与受检市、县道口办交换意见。 (二)每个市检查监护道口3至7处,各市受检道口由省道口办确定。 (三)考核以百分制计算,每组以得分多少排序(附加分值不计入总分),得分相同时,以附加分值高低排序,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附表1。 三、检查组的组成和检查时间 检查的具体分组情况和检查时间详见附表2。检查组成员由各市、昌图县道口办人员组成,组长单位应由道口办主任参加(道口办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报经省道口办批准),检查组其它成员由各市、昌图县自行确定。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既要积极参加互检并认真做好迎接互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又要合理分配精力,安排好日常的道口管理工作,防止顾此失彼。 (二)各组组长要做好分工,按照检查内容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防止打人情分、印象分。反馈意见要实事求是,保证互检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互检组的安全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互检组应轻车简从,全体成员要严格自律,不给受检单位增添额外负担。 (四)各受检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接待工作一切从简,杜绝铺张浪费。 各组组长应于11月4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省道口办。 互检工作总联络人:逄博龙,电话:13080730401。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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