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1-24 09:56:00 |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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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 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安监危化〔2017〕2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并遵照执行。
36365.com 2017年11月23日
总局文件链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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