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挂牌督办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2015〕9号

 
发布时间:2015-12-21 17:14:00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辽安委督〔20159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经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市连山区辽宁煜梽新型有限公司“12·16”较大模板支架坍塌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政府批复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自接到本督办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周文鹏 

  联系电话:024-8689775886912285(带传真)。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1217

 

 

  [督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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