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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5.com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14:59:00   信息来源: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处

36365.com转发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

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辽安监制造〔2018〕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组织本地区相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准确把握金属冶炼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范围,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将《目录》下发至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督促企业科学制定替代改造方案,在禁止期限前完成替代改造,并做好替代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搞好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底数,跟踪企业替代改造完成情况。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本地区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汇总后于2月9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制造业安全监管处。

  四、将存在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逾期未完成替代改造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五、严格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存在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的金属冶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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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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