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

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16:09:00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执法监察队伍

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

辽安监明电〔20171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要求,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市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坚持一年一查、查缺补漏、稳步提升的原则,着力解决执法机构弱化、制度不健全和行为不规范等实际问题,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塑造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作风扎实、严格执法的安监执法队伍形象。 

  二、检查时间 

  2017110日至2017228日。各市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市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情况; 

  (二)市级执法监察机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年度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行政处罚情况); 

  (三)市级执法机构对县区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检查情况; 

  (四)“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五)年度执法工作创新及典型案例。 

  四、检查步骤及方法 

  (一)市局自查。请各市局执法监察机构结合检查内容,认真总结2016年度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突出成绩,查找不足,并形成年度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总结报省局检查组备查。 

  (二)省局检查。省局执法监察局组成检查组按照《辽宁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辽安监明电〔201551号),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鉴证材料、查阅执法案卷及管理台账等方式,对各市局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各市特点,随机抽查2—3个县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通报情况。2016年度市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在全省安监系统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机构具体抓,相关处(科)室协作配合,切实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二)突出重点,查找问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照《辽宁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查找本地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逐步规范提高。同时,要以省局检查为契机,突出重点,着眼基层,大力推进县区执法队伍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贯穿到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中,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逐步实现安全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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