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
| 发布时间:2017-09-08 14:31:00 | 信息来源:行业协调处 |
|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 “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辽安委办〔2017〕62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7〕30号)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请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以赴,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广泛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要素特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风险因素辨识和危害评估,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高危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工艺设备、场所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回头看”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 【附件下载】 |
|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