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关于两类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13 10:47:00   信息来源: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关于两类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辽安监安健〔20175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规范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技术服务工作,20169月至12月,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对两类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9月至10月为两类企业现场抽样阶段,11月至12月为技术服务档案资料审查阶段。共对21家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甲级3家、乙级14家、丙级4家)服务的1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样复核,33卷技术服务档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复核审查内容包括现场调查的全面性、采样计划制定的合理性、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规范性、数据转换的准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偏离情况等,共发现问题122项。从检查情况看,鞍钢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辽宁万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力康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较规范,其他技术服务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技术服务整体状况堪忧。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擅自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行为仍然存在。一是技术服务报告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二是缺少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 

  (二)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一是合同评审内容不全,或多份报告使用同一份合同评审记录;二是评价检测方案和现场采样检测计划评审流于形式;三是数据换算过程记录不全,导致报告中的数据无法溯源。 

  (三)技术服务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现场调查内容不全,工作日写实不具体;二是制定的采样计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三是现场调查劳动者作业时间和实际不符,导致检测结果与实际存在偏差;四是未按照规定在流动性较大的岗位优先选用个体采样。 

  (四)技术服务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档案盒上没有案卷标题、年度、单位、类型等信息;二是没有编制归档目录,没有记录档案形成时间或归档时间;三是技术服务档案没有装订成册,没有统一编写页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对本单位2016年度承担的所有两类企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质控内审程序,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形成整改实施报告。对于现场调查不全面或遗漏检测点的,要立即进行补充调查或检测,已经影响到检测结果或整体结论的,应当重新出具检测评价报告。各技术服务机构要于2017520日前,将两类企业技术服务档案的“纠正措施记录”(包括内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实施计划等内容,1份档案1份记录)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职安处;对于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抽查过的技术服务档案,应同时报送整改措施实施情况报告。 

  (二)严格责任追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已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于存在擅自简化技术服务程序问题的技术服务机构,其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核实后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17520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职安处。省、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在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资质认可评审过程中,对两类企业技术服务档案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核减其资质业务范围,并在日后各类专项治理工作中通告有关企业慎重选择。 

  (三)强化质控管理,着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各技术服务机构要将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有关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和检测实操能力的培训,规范开展现场采样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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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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