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结果的通报 |
| 发布时间:2017-09-29 16:04:00 | 信息来源: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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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结果的通报 辽安监安健〔2017〕1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3〕138号)要求,2017年7–9月,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比单位 参加本次比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计56家,其中乙级机构38家,丙级机构14家,拟申请资质的机构4家。 二、比对项目 此次比对项目包括活性炭管中苯和甲苯,滤膜中铜,滤膜中铅,水中二氧化氮,分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检测项目中的芳香烃类化合物、金属类化合物和无机含氮化合物。比对方法覆盖了气相色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分光光度法。 三、比对结果 (一)结果评定原则 单个项目采用标准值法(测定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差为Z,标准差为X)进行计算,每个检测项目判定标准如下: ︱Z︱≤2X,优秀,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2X<︱Z︱<3X,合格,产生警戒信号; ︱Z︱≥3X,不合格,需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每个项目设置3个浓度水平,未上报结果的按“不合格”计。根据单项判定情况,对参加本次比对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类,标准如下:
(二)综合评定情况 参比的56家机构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了比对结果。苯的优秀率为64.3%、合格率为14.3%、不合格率为21.4%;甲苯优秀率为69.6%、合格率为9.0%、不合格率为21.4%;铜的优秀率为78.6%、合格率为7.1%、不合格率为14.3%;铅的优秀率为71.4%、合格率为12.5%、不合格率16.1%;二氧化氮的优秀率为89.3%、合格率为0、不合格率为10.7%。 综合评定56家机构,其中,优秀22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39.3%;合格10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17.9%;基本合格18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32.1%;不合格6家,占参比机构总数的10.7%。 (三)过往业绩对比情况 连续两年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机构有辽宁安科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沈阳浦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沈阳正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国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恒安理化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民康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比对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根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便在今后的检测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差错。 (二)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检测人员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严格做好环节质控,规范各项检查记录,要从实验室条件、设备校准、标准溶液配制标定、结果处理和报告审核环节抓起,有效规范检验工作,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
36365.com 2017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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